永新讯(记者潘虹莉)12月18日,永新县公共自行车正式投入使用,成为全市首个配置公共自行车的县级地区,市民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借车卡。
在永新城区范围内,首期共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20个,配置公共自行车400辆,主要分布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广场、医院、行政单位等场所,将极大改善城区内的交通状况。
据永新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汪笃权介绍,该县率先实行公共自行车的项目,正是响应“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时代主题,返利于民的同时,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利于市民的出行。
家住县城偏东的赣化小区的李女士是该县首位办理自行车借车卡的市民。在自行车投入使用后,她第一时间感受到了公共自行车的便捷,而首小时免费的租车服务足够满足她的日常使用。
谈及骑行感受,李女士笑着说:“第一次体验公共自行车,感觉非常方便。单位和家里大概五分钟的路程,骑公共自行车上下班既方便又环保,真是一举两得。”
根据公共自行车运维方的规划,永新县将逐步扩大网点和自行车投入数量,完善城区范围内公共自行车的覆盖面,做到全城出行都可随时租用自行车。
“后期我们争取扩建到50个网点以上,总共投放量1000辆左右。下一步将主要集中投放在居民小区,以满足更多市民的需求。”永新县绿行公共自行车管理公司运维经理余伟兵如是说。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新出网证(赣)字05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国新网3612006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