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井冈山市水利局获悉,水利部日前公布了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共201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我省7县(市、区)上榜,井冈山市位列其中,为吉安市唯一。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推进“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从2017年开始,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今年3月,水利部曾公布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近年来,井冈山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部门联动、节水宣传等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用水计量、水资源费征收、节水载体认定和节水宣传等工作中取得了成效,并于今年1月荣获2018年度“江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称号。(罗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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