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丰县城管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途中,遇到一男子手持打火机,企图引爆发电机油箱,扬言要与周边围观群众及执法人员“同归于尽”。最终,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噪音扰民群众多次举报
11月22日19时许,永丰县城管局城管大队新城区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城迎宾大道君天御景湾段附近有一商业活动严重扰民。随后,该中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相关情况。经现场调查取证,河南籍男子郭某及其团队未经审批违规进行商演,严重噪音扰民,被群众多次举报。
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上报至该中队中队长,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商品进行暂扣。然而,在暂扣过程中,执法人员遭遇郭某及其团队成员激烈反抗。郭某在争执过程中将发电机油箱拧开,并掏出打火机点燃油箱,扬言要和执法人员及周边群众“同归于尽”。执法人员果断处置,合力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将郭某制服。随后,郭某团队其他人更是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辱骂、拉扯执法人员。
法网恢恢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当日19时20分,永丰县公安局恩江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涉事双方带离现场,围观群众纷纷主动询问该大队执法人员是否需要配合举证。23时30分,在经过公安机关第一轮对城管执法人员及现场群众的调查笔录询问、观看执法人员现场拍摄执法记录及相关视频影像材料后,嫌疑人郭某仍然出言狡辩,拒不配合民警的调查询问。
23日凌晨1时,民警再次将执法人员传唤至派出所,并带上相关证物:发电机及嫌疑人打火机。最终,经过城管执法人员的举证及群众证词后,在相关证据链齐全和民警的深入调查下,23日凌晨3时,该男子对其涉嫌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行为、妨碍执行公务、诬告城管执法人员打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经公安机关判定,依据相关条例,对该男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邹文峰、胡佳琪、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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