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讯 (杜鹃、任洪广)交通肇事后,本应及时救助伤者,可泰和县的戴某亮却心存侥幸,选择逃逸。7日,记者从泰和县交警大队了解到,经过10小时追踪,肇事者戴某亮被劝捕归案。
9月5日8时55分许,泰和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5分钟前,在工农兵大道商贸城出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行人后逃逸。行人受伤,肇事车辆不知去向,热心群众已向该县人民医院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报案群众反映,肇事车辆是一辆无牌二轮燃油助力车,驾驶员身着白色上衣,后座搭载一名身着黄色上衣的女子。据伤者刘某香称:当日8时50分,其正从斑马线横过马路时,道路左方突然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因避让不及,被当场撞倒在地。事发后,由于腿疼至麻木,立即喊其停下甚至拉住摩托车保险杠,可驾驶员未作停留,迅速驾车往新车站方向逃逸。
由于肇事车没有牌号,无法获取车主信息,伤者刘某香只是隐约记得驾驶人大约20岁左右。随后,办案民警决定根据肇事摩托车逃逸路线,追踪其逃逸后的行驶轨迹。在连续的侦察走访、视频筛查中,民警以视频中肇事者出现的点连成线取到有效的破案线索。15时许,民警在中山超市附近小区,终于找到肇事车辆和嫌疑人戴某亮。
据视频资料显示,9月5日,在事发时段,当时只有戴某亮驾驶过一辆白色二轮摩托车经过商贸城路段红绿灯,且事发时其穿的正好是一件白色衬衫,基本特征高度吻合。18时许,在民警强大的压力下,戴某亮如实供述了其肇事逃逸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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