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摄影报道:7月17日,吉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为切实有效解决吉安市中心城区新增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在目前不再集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下,根据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并结合周边地市租赁补贴的执行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办法》。并经市政府批准,于2020年4月22日正式出台,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基本住房安全。
据介绍,该《办法》既沿袭了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公平、扶贫济困的基本原则,也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转变为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上租赁房屋、由政府给予一定租金补助;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每平方米廉租房补助标准由4元/㎡提高到7.5元/㎡;每平方米公租房补助标准由2元/㎡提高到5元/㎡;补助的面积标准,由每人10㎡补助标准提高到15㎡。也即廉租房保障对象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112.5元;公租房保障对象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75元。
此外,受理时限变集中受理为日常受理;审核程序由“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简化为“二级审核二榜公示”,即由原来的社区居委会、区政府、市政府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简化为社区居委会、区政府二级审核二榜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精简受理要件,对无法提供的要件实行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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