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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为在外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回乡就业开通绿色通道
2021-07-14 17:24:54    来源:大江网
编辑:曾风    作者:彭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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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彭晓华报道: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更好地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万安县为在外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回乡就业开通绿色通道。

  据了解,该县将常年开通绿色通道,随到随办(教师办理调动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7—8月份)。调动对象为:在外工作的万安籍或配偶在万安县工作并落户的非万安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自愿到万安工作的较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调动条件是:通过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引进方式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服务单位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年龄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急需紧缺人才,硕士、博士、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时需上交资料至主管部门审核,所提供资料分别为: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及职称、联系电话),何时何方式进入现工作单位,转正入编及服务期情况,调动原因等;全日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时市或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录用的抄告单、《聘用登记表》及《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出具部门需加盖公章,注明复印属实);现工作所在地的编办开具的在编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编制类别、编制经费形式、是否在编);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复印件(出具部门需加盖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主管部门对调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无异议的,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编制的实际情况在申请书上签署调入单位意见。对同意调入的,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领取《万安县“绿色通道”调入人员审核表》。该县人社局根据《万安县“绿色通道”调入人员审核表》中相关部门和县领导的审定意见,向相关地方的人社部门发出调档函,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和身份进行审核。符合调入条件的由该县人社局向县政府提出书面请示。县政府对人员调动事项进行审批,并下发抄告单;该县人社局根据县政府的抄告单要求及时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岗位安排原则为调入人员岗位遵循以下原则:“县城→县城、乡镇→乡镇、边远→边远”安置。申请调入人员调入该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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