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吉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服务电动自行车消费者满意购新、便捷交旧,吉安市商务局温馨提示如下:
吉安市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名单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江西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500元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增加100元补贴。消费者新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交旧电动自行车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二)商户及产品的征选
为公平、规范、高效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省商务厅通过省服务平台电动自行车专区,征集参与销售商户和合格产品。参与商户、品牌企业在活动期间均可按要求提交资料,经审核公示后分别入选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信息库和合格产品信息库。
(三)补贴申领方式及审核流程
1.补贴申领方式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消费者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省服务平台电动自行车专区,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电动自行车“交旧换新”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照片。
(3)交旧车信息。申请人上传旧车登记证照片及信息(登记证遗失或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补登记),回收企业对消费者交旧车辆(含电池的整车)反向开具的发票照片及信息。
(4)购新车信息。上传新车发票照片及信息,新车登记证照片(或电子登记证照片)及信息。
以上资料的身份信息均需保持一致,交旧车辆残值按市场价格由消费者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回收企业(由各设区市征选确定)自行结算或委托销售商户代理,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反向开具发票。
2.补贴审核流程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省服务平台提交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省服务平台和市县商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人可通过省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且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市、县(区)商务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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