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肖舒云 王易云昊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胡榕)近日,吉安一男子胡某某酒后谎称一企业发生火灾,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接到火警电话后,派出了30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现场灭火,结果却发现这是一起“虚假火情”。鉴于胡某某的行为严重浪费公共应急资源,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4年12月20日0时16分,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一男子报警称:“江西立讯智造有限公司工厂宿舍楼突发火灾,就在吉安县,消防员快来灭火啊。”尽管报警信息中提到没有人员被困,但考虑到火情可能带来严重后果,该支队立即调派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天华路消防救援站5车30人赶赴现场。0时37分,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通过详细检查,并未发现任何火情。
由于此行为严重浪费了公共应急资源,干扰了正常的消防救援工作,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4年12月24日正式将案件及相关证据移交给吉安县公安局君山派出所。2024年12月26日上午,胡某某向民警承认,自己在醉酒状态下出于恶作剧心理拨打119火警电话报假警。鉴于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警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胡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19报警平台是重要的社会公共资源,任何人为制造虚假警情的行为不仅会造成消防救援力量的浪费,还可能在真正的灾情发生时,因救援力量不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请大家在自己真正需要的时候拨打119火警电话。”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王增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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