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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实行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延包
2025-04-08 10:19    【字 体:  

  4月3日,永新县龙源口镇绥远山村委会很是热闹,林业部门的技术人员忙着向林农讲解家庭承包林地延包登记办理流程,并指导林农签订林地家庭延包合同。今年以来,永新大力实行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延包工作。数据显示,目前,全县已签订延包合同166宗,办理不动产证120本。

  该县梳理全县林地承包期10年内即将到期的信息,告知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乡、县两级共同组织对其承包期限统一再延长30年,保障集体林权稳定性。落实所有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坚持延包原则,不得打乱重发,确保绝大多数林农原有承包林地稳定经营。

  该县规范集体统管的经营行为,积极探索良性循环、可持续开展经营方式。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对列入生态公益林的山林,其经营主体和承包关系不变,但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职责和义务,各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有关规定。同时,对林农自愿有偿退出的承包地,纳入村集体统一管理,集体收回的林地可以根据村民决议由集体统一经营或调整给少地林农,或统一流转经营。

  该县林业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及乡镇(场)加强指导服务,指导相关工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延包合同扫描件和基本信息录入永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据林业部门审核通过的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相关信息,积极有序推进办理林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刘家强)

   
  [稿源:井冈山报]
  [编辑:陶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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