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殊的授牌仪式在吉安市举行:30家经营主体获授“营商环境监测点”铭牌,正式接入全国营商环境监测网,21名社会监督员同步“上岗”。此举标志着吉安市“监测站(点)+监督员”立体化监测监督网络全面铺开,营商环境监测监督步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区域营商环境的“晴雨表”。为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监督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范围内聘任了21人为市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各县(市、区)聘任数量不等的代表作为当地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同时建立完善营商专员、网格员等营商环境服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范围推荐一批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的经营主体,获得中国贸促会批复,在吉安市设立了“1+30”个营商环境监测站(点),融入全国营商环境监测网。吉安市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信息源”和监测点的“监测哨”作用,将进一步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建设“近悦远来”优质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该市创新构建“4+1”优化营商环境立体化工作体系(“4”指《吉安市聚焦提升经营主体感知打造“近悦远来”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吉安市营商环境主要监测量化指标体系(8.0版)》《吉安市营商环境工作标准规范指南》《吉安市2025年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经验实施方案》4个总领性文件,“1”指“1+30”个营商环境监测站点),深入开展新一轮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清单化推进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有的放矢优化提升监测指标数据。在全省首创建立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和满意度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以标准促减负、促创新、促规范,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方位、深层次挖掘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创新实践经验,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价值的“吉事即办”系列营商环境系列品牌。市行政审批局在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交流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相关改革做法在《江西改革》上宣传推介。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江西分会场活动在吉安举行,提高了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
优化环境,永不停歇。吉安市始终坚持落实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6条”,2024年承办了普惠金融、营商环境、跨境电商等多个全国、全省现场会,2024年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中,吉安市市本级入选3个,列全省第一。吉安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务服务为民办事效率、保护权益柔性执法温度、亲清连心政企交流广度、支持发展要素保障深度均取得了新突破。在全省率先推行“两个免于提交”改革,写入全国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指导文件。创新数据专员制度,建设“吉数通”微应用,入选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首批50个典型案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验登合一”等工作获全省推广。深入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在全省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推广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低风险经营主体“无事不扰率”达98.94%,助力企业安静生产。全链条创新亲清连心政企恳谈会机制,市县联动累计召开67期,解决问题建议8000余个。(胡冬秀、全媒体记者徐瑞春)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